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推选工作的通知

苏农技协〔2023〕1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技协(联合会),省农技协各分支机构:

为加强农技协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科协农村中心、江苏省农技协决定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级农技协(联合会)、专委会、科技小院各省联盟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由省级农技协(联合会)负责组织审核推荐本联合会所管理的单位,每个省级农技协(联合会)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申请单位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各推荐单位负责按照推荐名额和《办法》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并实地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初评。中国农技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终评。中国农技协组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农技协予以认定命名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有关要求

(一)落实推荐责任。各推荐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地区、本专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严格认定标准。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各推荐单位,了解相关要求,对照《办法》改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三)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单位请于8月17日前将《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语、董亚

 话:025—84390222/15850525093

 箱:jssnjx84390222@126.com

 

附件:

1.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docx

2.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表.docx

 

 


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