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三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苏农技协〔20255

各设区市农技协联合会,省农技协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通则》和《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章程》经省农技协第二届常务理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农技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25年6月下旬在南京召开。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会员代表和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候选人

(一)做好会员代表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

1.产生范围:会员代表由各设区市科协、农技协联合会组织推选产生。会员代表的组成包括各级农技协联合会、基层农技协,涉农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各级科协,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省内有关厅局委办、新闻单位等与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村科普服务有关单位的代表。

理事候选人从会员代表中推选产生,常务理事从理事中推选产生(推选名额单独发送)。

2.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在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热心农技协工作,积极参加农技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做出突出成绩;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做好监事候选人推选工作

根据要求成立监事会,监事须自愿担任;公正、诚实、坚持原则;具有3年以上连续江苏省农技协会龄;能够按江苏省农技协规章履行监督职责;有能力和精力参与江苏省农技协事务;未担任江苏省农技协理事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有关要求

1.会员代表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专业、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要合理。要注意推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农村一线科技工作者以及农民代表,尤其是在边远地区、艰苦条件下为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助力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为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2.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商,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推选出的会员代表能够如期出席大会。

3.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需提交《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三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监事候选人需提交《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三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监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

请各单位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并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推选工作沟通、协调,填写回执(附件3)。

4.请各单位将会员代表和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候选人登记表与汇总表等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并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报送江苏省农技协。

有关江苏省农技协第三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报送会议交流材料

(一)报送材料的内容

在农技协发展重点领域的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今后五年工作的重要思路和建议。

(二)报送的具体要求

1.文字材料要言简意赅,篇幅不超过5000字,突出重点,有案例,有数据,充分体现推动农技协发展、组织振兴活动实践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和新思路,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除做好本级材料报送工作外,还要积极动员组织各级农技协和基层组织提供文字材料(各市请上报至少3份优秀基层农技协文字材料,将形成典型案例汇编印发)。文字材料经各设区市农技协联合会审核后统一报送。

3.文字材料的格式要求:使用word格式排版。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使用2号小标宋(居中);一级标题使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使用4号黑体,其他文字为4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9磅。

4.报送材料以电子邮件报送,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和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人:陈星 徐卓元

话:025-84390222、18066110139、18751883232

电子邮箱:jssnjx84390222@126.com

 

附件: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三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预备通知.pdf

      预备通知附件.docx

  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25523日          

 

 

 

 

 

 

 

 

 

 

 

 

 

 

 

 

 

抄送:各设区市科协科普部